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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换货政策

   发布时间:2020-03-17   阅读:5966次


退换货政策




a、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b、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




c、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

(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无同型号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他型号、规格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予以退货;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




d、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内退款且无需说明理由。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备注:




①、“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指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




②、“不能正常使用”,指产品安全性能或使用性能达不到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或不具备大众公认为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




③、退换货政策不区分产品销售渠道,电商渠道及实体门店销售均适用;




④、彩电折旧率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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